横琴这几类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提升服务加强合作

符合条件的企业

      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起来看看

   享惠企业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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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双15%”所得税优惠政策、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等以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横琴方案》)还明确,对在合作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这项政策将有效助力横琴发挥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重要平台作用,助力琴澳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加快国际投资布局。

 

珠海艾特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创始人金霞

“我们已经在横琴扎根发展了近十年。合作区成立以来,我们不仅享受到了15%企业所得税优惠,更是在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税政策的支持下,立足横琴逐步加大在香港等境外市场的产业布局,与众多国际一流品牌建立了更紧密的联系。”

 

珠海艾特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于2015年在横琴成立,主要提供品牌策略、市场营销传播及整合营销管理等服务,是众多世界500强及世界一流品牌在中国的战略合作伙伴。

 

 

符合条件的“走出去”企业可以在进行取得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的所在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勾选并填写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A10800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

 

▲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A108000)

(点击可放大查看)

 

▲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

(点击可放大查看)

 

 

充分发挥全国首个葡语国家及地区税收合作办公室作用,进驻合作区“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在中国-葡语系国家科技交流合作中心(珠海·横琴中心)设立税务服务站,打造涵盖葡语、英语、法语等多语种税收服务团队,并在合作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辟多语种税费服务专区,为境内外企业、人士提供专业化、精细化和个性化的税费服务。

 

 

截至目前,累计已为“走出去”企业及有意愿开展国际投资的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500余次

 

此外,积极组织发布中国居民赴巴西、葡萄牙、莫桑比克、佛得角等9个葡语国家税收投资锦囊,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琴澳企业加速“走出去”。

 

 

 

联合澳门财政局、澳门粤澳工商联会、澳门中华总商会等,推出“粤澳同行 合作共赢”等系列税收政策宣传活动;在粤澳中医药产业园、青年创业谷等澳人澳企聚集园区及通过线上“云宣讲”开展税宣30余场次,赴澳宣讲12次,有效营造税收服务琴澳企业“走出去”的良好氛围。成立“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澳门(横琴校区),累计开展4期联合跨境培训,对来自葡语国家的60名财税官员进行知识培训和研讨交流,凝聚起共同服务中葡经贸往来的共识。

 

 

接下来,横琴税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好《横琴方案》各项涉税政策,加强与葡语系国家的税收交流合作,持续探索创新税费服务便利化举措,优化跨境税费服务体系,并进一步探索建立跨境税收征管互助机制,助力“走出去”企业乘风破浪,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与区域经济发展。

 

编辑 | 罗旭莹
责任编辑 | 陈骧
来源 | 合作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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